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其次,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为由向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则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由出借方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但所有利息和费用的总和,不能超过月息2分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