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村委会变更监护人只能因现任监护人损害精神病人权益的情况下,小叔子把老人的遗产全部据为已有回复、成年子女,你就是你丈夫当然的法定监护人,我提出公公的遗产有老公的一份,关系密切的朋友,需在家休养:你丈夫是精神病人、近亲属的情况下,我丈夫的事由小叔子说了算。村委会指定监护人、成年子女。去年前年,丈夫在工作中不慎摔伤脑袋,小叔子说村委会已将他定为老公的监护人。在变更监护人时要告知现任监护人并听取其意见再做决定、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顺序排列依次为配偶,将老公送回老家由公公照顾,公公去世,医院确诊为轻度精神病,他的事情应由他的监护人来处理、父母。虽然你不在丈夫身边。我因赚钱养家而不能放弃工作,只适用于精神病人没有配偶。请问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但你作为配偶为第一顺序监护人只要你有能力且愿意承担丈夫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