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庭审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庭审流程按照一审流程进行审理:
①开庭。
②法庭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被告人最后陈述。
⑤评议、判决和宣判。
第二审人民开庭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除参照
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院宣读抗诉书。
2.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的证据的,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
3.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先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再由检察人员发言;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