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要全面贯彻以下要求:
一是要坚决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要全力做好救治工作。
三是要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四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五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
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
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