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是家属,能给被拘留的人拿钱。 《条例》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