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不能超过37天~警察如果觉得有必要把你关起来,那就得在拘留之后的第三天开始算起,然后赶紧去问问人民检察院要不要批捕你。不过如果情况特别点的话,他们提出申请批捕你的时间还能再往后拖个一到四天。但是如果你是那种到处跑来跑去找茬儿打架或者经常这样干的家伙,或者是跟一群人一块儿搞事情的人,这可就要小心了,警察可能会把提请批捕你的时间拉长到整整30天。
然后等警察把申请提交给人民检察院以后,检察院那边也得抓紧时间,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做出决定,要么就是批准逮捕你,要么就是坚决不同意逮捕你。所以最坏的打算也就是最多被关押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