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事故的车辆定损和理赔应当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前提是买了相应的保险并且保额足够的情况下。
全责方的车辆定损及理赔金额是由车损险来承担的,只要买了车损险和不计免赔险,一般都是够赔的。
无责方的车辆定损及理赔金额首先由交强险承担,交强险内最多可以赔付2000元修理费,多余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来赔付。假设全责方的三者险买的是10万以上的保额,那么是足够由保险来理赔的。
具体的理赔流程如下:
无责方的车辆维修费应当由全责方先行垫付;
全责方提供己方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单位车需在索赔申请书上盖公章,金额超过1万的通常需要提供三证复印件并盖章,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户)、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以及无责方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维修发票,送交至保险公司理赔部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