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农村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相邻签字不是盖房的必要前提条件。要求相邻签字,实际上是审批报批等有关部门转嫁矛盾的一种现象。农户只要具备了盖房的法定条件,所谓村里“不批手续”是不能成立的。
一、农村盖房的法定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二是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即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所谓“相邻签字”,本来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相邻权纠纷,而这本应由村委会等报批审批部门主动承担的责任,应通过在审批前现场查看确认具体方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管等做法进行规范避免。
三、如题所述,在农户其他法定前置条件具备而邻居却无由拒绝签字的情况下,如果有关部门就是坚持不签字就不办理,那么,建议向当地或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其,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