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共同贪污犯罪中的数额该怎么认定和量刑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09-19 湖南常德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对每一个共同犯罪成员应如何确定刑事责任,这是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共犯不同于其他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必然与一定的犯罪数额相联系,其刑事责任的承担也应以数额作为主要依据,因为犯罪数额的大小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共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一般而言,在其他情节相同的情况下,数额越大,社会危害性相应就大,反之,则社会危害性就小。
    共同犯罪的数额又不同于一般单个人实施的犯罪的数额,共犯数额又有犯罪总额、参与数额、分赃数额、平均数额等之别,那么,在确定共同犯罪成员的刑事责任时,究竟应当以何种数额作为主要依据或标准?对此问题,刑法理论界主要观点包括分赃数额说、分担数额说、参与数额说、犯罪总额说和综合数额说。全面深入分析各家观点,笔者认为,这些学说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
    1.分赃数额说。此说主张各共同犯罪人只对自己实际分得赃物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此说将个人非法所得的数额作为处罚的基础,其明显的缺陷在于过份地强调了各共同犯罪成员的性,忽视了共同犯罪的整体性。众所周知,共同犯罪的特点是在主观上的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每一个共犯成员的行为均与
    最后造成的危害社会的后果具有一定的因果联系。这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各个犯罪成员在参加某一共同犯罪活动时,都有一个一致的目标,正是由于这个一致的目标才把每个犯罪成员的活动联结起来,成为一个共同的犯罪行为。“分赃数额说”表面上看似乎十分公允,得多罚重,得少罚轻,但是,分赃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并不能完全说明每一个共犯成员的作用和地位,如有个别共犯成员分赃甚少,但在整个共同犯罪中却起关键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以分赃数额来说明问题了,此外,也并非所有的共同犯罪均存在分赃数额,在未遂、既遵尚未分赃、共同挥霍所得的情况下,难以认定。
    2.分担数额说。此说主张各共同犯罪成员应对本人“应当分担”的数额负责,根据这一主张,可以这样确定共同犯罪成员“应当分担”的数额,即综观各成员在共同犯罪中参与的数额、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地位与作用和整个案情,先确定各成员应承担百分之几的责任,根据这一责任的百分比数再换算成作为对是否构成犯罪和怎样处刑依据的数额,如某甲伙同他人共同10万元,根据整个案情确定某甲应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那么,某甲就应承担6000元数额。笔者认为,“分担数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分赃数额说”的缺陷,因为在没有分赃数额的情况下,各共同犯罪成员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都是客观存在的,依据每个人的作用,并将其换算成相应的应该分担的数额,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分担数额说”仍存在一个根本的缺陷,即把共同犯罪视为数个单独犯罪的简单相加,仍然没有克服“分赃数额说”强调共同犯罪成员刑事责任的性,而忽视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的整体性这一缺陷。因为,按照“分担数额说”,各共同犯罪成员应当分担的数额之和等于共同犯罪总额,那么,就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即共同犯罪参与的人越多,各人分担的责任也就越小,此外,如何将共犯成员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换算成应当分担的数额也比较复杂,实际执行时难度较大。
    3.参与数额说。主张各共同犯罪成员应对本人实际参与的犯罪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笔者认为,参与数额说不能成为共同处罚的一般标准,因为此
    说以各共同犯罪人实际参加的共同数额为处罚标准,对于共同实行犯是适用的,对于非实行犯,如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不能适用参与数额。
    4.犯罪总额说。主张以共同犯罪的总额作为确定各共同犯罪成员的刑事责任的标准。笔者认为,
    首先此说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在共同犯罪中,每个犯罪成员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可能完全相同,确定每个共犯成员的刑事责任当然应当以这些不同的地位与作用为基础,如果要每个罪犯都对犯罪总额负责,对每个共犯成员都以共同犯罪数额作为量刑的基础,那就是不加区别地要每个共犯成员都承担其他共犯成员的罪责。共同犯罪不是单独犯罪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行为的有机结合,就行为而言,它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但行为的不可分割并不等于结果的不可分。在共同犯罪中,有些数额是可以分的,笔者不赞成以共犯成员的分赃所得数额作为每个共犯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因为对共同犯罪人区别对待,并不表现在各共同犯罪人对本人分赃所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上,而应体现在综合地考察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并根据作用大小予以轻重有别的处罚上,但笔者也不赞成全然不顾各共犯成员的分赃数额,而一律以犯罪总额作为每个共犯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因为在共同犯罪中,分赃数额的大小在某种程度上对社会危害性大小具有决定的作用,在综合考虑并犯成员的作用和地位时,我们虽然不能说分赃数额能代表一切,但也不得不承认分赃数额在共同犯罪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情节。
    其次,犯罪总额说也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因为,所谓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要每一个犯罪人都对共同犯罪的全部危害结果都承担刑事责任,更不能理解为要对所有共同犯罪人都根据全部危害结果判处刑罚。显然毫无区别地以犯罪总额作为确定各共同犯罪成员刑事责任的标准,也是不可取的。
    5.综合数额说。主张综合考虑全案因素,确定各共同犯罪行为的大小,
    然后据此定罪量刑。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并没有真正提出实际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笔者认为,在共同犯罪中,确定各共犯成员的刑事责任应当分清主次,区别对待,着重以刑法中有关共犯成员刑事责任的原则为基础,结合共同犯罪的特点,具体分析和确定每个共犯成员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典对共犯处罚标准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是在刑法总则中对共同犯罪中不同犯罪人的罪责范围作了规定。共同犯罪既然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具有共同故意的前提下,每一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就可能不完全相同,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地确定每个共犯在员的刑事责任,而每个共犯成员所实际承担的刑事责任必须同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符,否则就有悖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确定实际上是一种刑事责任的分解,这种分解不是简单地把刑事责任平均分配,
    最后分解的结果,每一个共同犯罪所实际承担的刑事责任的总和不能简单地同整个共同犯罪进行比较,有时在量上不一定完全相等。这主要是由于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单独犯罪的原则所致,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根据每一个共同犯罪成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定量的分析。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预谋以及组织所得的全部的总额负责,原因在于,尽管犯罪的数额往往在预谋时是不确定的,首要分子往往只参与共同犯罪行为的预谋,但集团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包括在首要分子参与制定的犯罪计划之中,并由他们的组织、策划、指挥行为所决定,因此以犯罪总额作为首要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是合理的,当然,如果个别犯罪成员实施了超出预谋范围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数额,首要分子才可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2.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的总额负责,在共同犯罪中,应把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与犯罪集团中除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区别开来,对于犯罪集团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犯罪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危害性既不主要体现在影响集团其他所有成员的行为上,也不主要体现在犯罪后分赃数额的大小上,由于参与数额是指共同犯罪成员实际参与的犯罪数额,显然这一数额最能体现犯罪集团成员中主犯的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但是,在一股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不存在首要分子,因而主犯的行为就起着决定的作用,如果仅仅要求主犯只对自己的实施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以参与数额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似有不要。所以,笔者主张,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犯罪总额承担刑事责任。
    3.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对其个人所得数额负责。因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不起主要作用,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得多,因而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也应比主犯要小。对于犯罪未遂或犯罪得逞后未及分赃的案件,当然只能根据其他情节来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犯罪所得由各共同犯罪人共同挥霍的案件中,从犯只能对其挥霍的那一部分承担刑事责任,并依照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全文
    12 2020-09-1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8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共同贪污犯罪中的数额该怎么认定和量刑
一键咨询
  • 158****4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1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34****171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440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516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是按照个人所得贪污的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因为实际上共同类型的犯罪行为也是需要判断一下各个犯人在共同犯罪当中所处的作用来进行调紧的,所以将所有的犯罪人的贪污数额都归到一个人头上,是不公平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
《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第(四)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只是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 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累计?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要对于行为人每一次实施贪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比较频繁,累计贪污数额较大的行为给予一个累计期限,对于这一累计期限内贪污数额总和达到3万元以上标准的应当构成犯罪,没有达到标准的不构成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累计
刑法第383条第2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 ( 含两次 ) 的贪污行为,既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也没有受到行政处理。对累积贪污数额的,应按刑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贪污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的贪污数额不予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1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贪污罪数额巨大是多少钱?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到三百万的属于数额巨大;只要贪污的金额达到巨大者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贪污罪是必须要按贪污的数额来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给予最终的处罚标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