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夫妻债务在离婚后应该如何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一直有一个惯性思维,那就是只要是婚后的债务就应该一起还,但是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婚后哪些债务是需要一起承担的: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