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入学,需要提供当地相关工作证明,例如社保缴费证明或纳税证明等向当地教育局进行申请入学。
所需材料:
1、外国学生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2、公安部门的居留证明;
3、如接受父母不在华常住的外国学生,须出具由外国学生的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外国学生的监护人的委托书。如在中国境外办理委托手续,该委托书应经外国学生国籍公证和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在中国境内办理委托手续,该委托书可经中国有关公证处公证,也可经外国学生国籍驻华使、领馆公证。
办理程序外国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有接受外国学生就读资格的学校,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具入学通知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