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拘留等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事故中的电动车按照国家规定不属于机动车范围的,横穿马路时应当下车推行。综上,事故责任要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等情况划分责任。二:摩托车车主负有责任拒不赔偿的,受害方可以先行筹资治疗并保存好相关费用支出证据,之后到摩托车主追索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垫付后,可向责任人追偿。受害方确实无力支付救治费用,医院应先行救治;医院因费用拒绝继续治疗的,受害方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接受先行由救助基金垫付。接受救助不影响以后依法向肇事人追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