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的账户。个人帐户最早从1996年1月1日建立,1996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只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不进行划转;199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由参保缴费之月建立个人帐户。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规定利率计息。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按照我省统一规定,2006年1月1日前,个人帐户由缴费人员缴费基数的11构成,2006年1月1月后,个人账户的规模调整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8,其余部分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