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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认定悬赏广告效力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09-19 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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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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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认定悬赏广告效力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悬赏广告效力?
    1、悬赏广告是要式行为,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
    2、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偿行为。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有偿合同;
    3、悬赏广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
    4、悬赏广告的标的是悬赏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即悬赏行为。
    5、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
    6、悬赏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无效的情形。
    二、悬赏广告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
    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但究竟何为广告,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民法上最简易之判断方法,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则难称其为悬赏广告,只能视为一般之要约。至于广告的方法,无论是采用文字广告,如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在广告栏内、电线杆上张贴广告,在公共车辆、场所内悬挂广告等,还是口头广告,如通过收音机、有线广播播发或口送宣传等,只要使用的方法能使不特定人了解其意思表示,都可以成立。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
    一定行为,各国民法上并无严格限制,不仅指积极的作为,如寻找走失之人,也包括消极的。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
    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如果指定的行为是对广告人报告一定事项的行为,或广告含有须将完成行为的事实告知广告人的意思,在通知到达广告人时,才为完成了广告指定的行为。有人认为,不必将给付一定报酬作为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之一。
    三、悬赏广告具有以下特点:
    1、有偿性
    所谓悬赏,顾名思义,就是指用出钱或者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按广告发布人的要求他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广告发布人就必须支付约定的报酬,这样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两者间的利益平衡;
    2、行为人的不特定性
    悬赏广告是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所规定的行为,广告发布人的目的即得以实现,行为人就应该享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
    3、注重结果性
    广告发布人发出悬赏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结果的实现,至于行为人如何完成该行为,他是不关心的,相反,行为人只要没有完成指定行为,不管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都得不到报酬请求权,广告发布人也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全文
    10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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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认定悬赏广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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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悬赏广告效力?
1、悬赏广告是要式行为,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2、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偿行为。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有偿合同3、悬赏广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4、悬赏广告的标的是悬赏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即悬赏行为5、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6、悬赏不具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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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关于签署认购协议之后能否予以撤销,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解读。
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1.倘若在诉讼请求提出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即,这段期间所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乃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定金理当退还给买方;
2.若是买方未能按时赴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不仅不能退还,反而应当由卖方直接没收;
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此举无疑属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便可抵扣为购房款项,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5.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失败,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
若系买方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若系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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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悬赏广告一经成立后,即在广告人(债务人)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债权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即社会上公认的标准,只要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符合社会公认标准,得到社会承认该悬赏广告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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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交通事故死亡认定工伤的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办的时效范围,具体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雇主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若雇主未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则该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申请工伤认定。
那么,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具体包括以下七点: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执行职务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第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
第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的;
第四,患有职业病的;
第五,在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在事故中失踪的;
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害的;
以及第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视作工伤情况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能力鉴定腰突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来说,腰椎间盘突出症并不被认为是工伤范畴之内。
这主要源于该病是由长期的劳损所引发的疾病,即长期承受异常压力导致纤维环破裂,从而压迫局部神经引起的病症。
然而,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遭遇突发事件而引发了急性腰椎间盘突出,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工伤,并可进行职业病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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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是什么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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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被告拒不执行判决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具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判决书内容的行为,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刑事追责。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个人或组织存在对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与裁定具备执行能力但故意逃避履行的情况,且情节较为严重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处罚;
而若情节极为恶劣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带缴纳罚金的双重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行为由企业等单位实施,那么该单位将面临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此外,若有人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话,同样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的相关准则如下:
1.当个人盗取了公共或私人财产的价值达到相当程度时,其犯罪数额便可被视为“较大”,此处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2.若个人所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定规模,那么其犯罪数额便可被视为“巨大”,这里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3.而当个人所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极其庞大时,其犯罪数额便可被视为“特别巨大”,这里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同时,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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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悬赏广告?
悬赏广告既然作为一种契约或者合同,就应该具备一般合同的特征。而悬赏广告又不是一般的合同,因此,合同双方就应该享有自己特定的权利并承担特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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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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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般来说,这个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是发布这个悬赏广告的当事人要在合理或者限定的期限内对归还其物品的当事人给予报酬,即悬赏广告人要把悬赏广告的真实意思得以是实现成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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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做鉴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工伤认定乃是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权力,对于因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而导致的职工作为是否构成工伤,或是视为工伤的情形进行性质判定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实际参与工作或被视为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对自身人身权益的侵犯,为了确定该侵权行为的责任人并对事件过程进行性质判断的行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此项确认工作。
也就是说,若需进行工伤认定,应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
当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认为所遭受之工伤情况成立,而用人单位则否认这一观点时,该用人单位即负有举证责任。
倘若用人单位未按时履行举证义务,那么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便可依据受害职工提供的证据资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关于工伤认定的方式和流程: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遵循属地原则,将申请递交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于不予受理的决定持有异议,或者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存在争议,均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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