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判刑是要宣判的,在宣判的时候就知道了。民事诉讼法对当庭宣判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因此,对法庭宣判的理解有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当庭宣判就是在法庭上向当事人宣读并送达判决书。二是当庭宣判必须是在
第一次开庭后当即宣判。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失之偏颇。“当庭宣判”一词出现在民事诉讼法开庭审理一节,宣判的两种形式又都在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中出现----“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