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判决需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判定。
第
一,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通常情况下第一次离婚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
二,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调解和好的可能,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