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两个相爱的人因爱结合,因缘结合,成为大家严重羡慕的一对。但是结了婚之后才发现对方身体上有一些缺陷或者是病症,这样一来就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秩序,不仅要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而且生活的也不顺心,真是叫人头疼。那么就这种情况而言,当事人能提出离婚吗?这里我们就以男方有病,女方能否能出离婚为例来阐述一下这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要结婚必须要满足我国《婚姻法 》中的年龄条件,男方不低于22岁,女方不低于20岁,有了这个先决条件,我们才能去当地民政登记结婚,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男方相对于女方来说是一个家的重要组成人员,当然不是说女方就不重要,组建一个家庭,这不仅仅是爱的表现,同时也是责任的表现。如果一个家中男方生病了,显而易见对这个家庭的伤害时很大的。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女方可能决定离开这个家,向男方提出离婚的要求。
我们知道,结婚的原则是双方自愿的,那么一样的,现在面临的离婚这个问题也是需要男女双方协商同意的,这是离婚的一种方式,称为协商离婚。这种离婚不需要走法律程序,两个人协商之后,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离婚的理由和离婚后的一切事宜的处理,比如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割问题等等,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两个人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就可以了。
还有一种离婚方式就比较棘手,那就是双方在协商离婚时,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对离婚后的事情处理方案不满意时,怎么办呢?那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起诉对方,从而达到离婚的目的,这是第二种离婚的方法,叫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 》中有关离婚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离婚主要是根据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为主要依据的,如果简单的只是因为男方有病就要离婚那肯定是要受到争议的,毕竟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就应该一起承担生活中的困难和灾难,但是人人都会有被压力压垮的时候,如果实在无法承受这个压力时,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前提是要男方同意离婚,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那只能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根据男方的病情是否属于不允许结婚的疾病,在予确定能否离婚。
法律程序中有那么几种情况存在于夫妻身上,就可以判决离婚,这些规定包括一方有重婚的,或者没离婚与他人同居的;男方或者女方有家暴或者有赌博等不良行为和嗜好的也可以准予离婚,还有呢就是和他人同居了至少两年的也可以同意离婚,最后一种就是因其他事宜造成夫妻情感破裂的事情也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办理离婚。
离婚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在结婚之前建议大家多考虑清楚,结婚有风险,登记需谨慎。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