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居五年可以离婚,但不是必然会判决准予离婚。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除非具备以下情形,否则一方第一次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其中,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甚至感情破裂而造成的分居的,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必须有证据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夫妻分居具备这些条件,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