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待有清算组织或是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确定时再恢复诉讼;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相关依据是;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中止诉讼,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不能参加诉讼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