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病人的遗产与监护人有关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那么做精神病人监护人需要病人同意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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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是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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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是父母
(
第
三) 是成年子女
(
四) 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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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不需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