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一条,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家庭暴力的主体
家庭暴力应当以家庭成员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为限,家庭暴力的实施是以家庭住所为行为场所的特定性,这里的家庭成员应理解为具有亲属身份关系且日常生活同居住生活的人员,理解时应当以户籍登记为准。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婆媳等。《解释》将家庭暴力界定在夫妻之间和其他家庭成员间发生的暴力行为。
三、家庭暴力的特征
1.主体之间的亲属身份(如上所述);
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为行为场所;
3.侵害的方式集中在: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在中国不包括性);
4.主观的故意性。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过失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5.客观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紧闭、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恐吓、威胁、逼迫,也可以是消极的行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回家、不给治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