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证据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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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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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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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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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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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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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工作单λ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λ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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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音,那这个通话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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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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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