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作为民事案件的原告,到出庭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
一,应当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不要迟到;
第
二,要记得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状等诉讼文书,并熟悉状里面的内容,做到有备无患、应答自如、实事求是;代理人的应持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立案前已提交的,可不需要再次提交;
第
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你方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
第
四,开庭时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比如不能高声喧哗、吵闹、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等,双方共同保持审判的严肃性,尊重法庭的审判程序;
第
五,如果主持调解,自己内心最好确定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一般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具体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做出而不是律师作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