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结果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
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到,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要求人民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