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