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规范的总称”,仲裁法就是“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规范的总称”。
2.民事诉讼是实行“两审终审制”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启动民事纠纷解决的一审、二审,甚至,还可以对生效判决进行申诉申请再审。而仲裁则实行“仲裁终结制”,一次仲裁则结束。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就是说一个案件,仲裁庭只做出一次仲裁裁决,便进入执行程序,没有第二次裁决,也不能向人民。仲裁裁决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经做出,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3.仲裁是协议制度,无协议不仲裁,而民事诉讼不要求,只是符合条件即可仲裁是一裁终局,民诉是二审终审,两者是或裁或审,管辖相互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