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离婚七年了,我还想重新分配财产,可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您可以证明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隐瞒财产之日起”至之日未超过3年,则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反之,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立案,但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会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