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一般情况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