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房屋时间满两年,购买房屋时间以房产证日期或契税完税证明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一、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二、《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三、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四、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
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
5.6%;不满五年的,全额
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三)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
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
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
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
5、书证费:10元、证。
(四)单位房屋买卖的: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
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