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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什么意思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0-09-21 海南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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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中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全文
    8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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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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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流转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留存下来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集体的建设用地的使用者之间的一种流转,但是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流转,而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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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董监高的任职资格限制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职务:
首先,个人缺乏完全或部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若因贪污、受贿、侵吞、挪用公司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罪行而遭受刑事处罚,且待刑期届满后尚不足五年,抑或是因触犯刑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且待其刑期满后尚不足五年;
再次,担任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或企业中的董事或厂长、总经理职务,并且对于该公司或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士,在该公司或企业的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尚未超过三年;
此外,担任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对于该公司或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士,自该公司或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尚未超过三年;
最后,个人所背负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能偿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集资诈骗罪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集资诈骗罪无法通过撤销程序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符合特定条件且在受害人提出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自诉案件方可撤销,
然而,集资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范畴,由侦查机关启动立案流程后,案件随即进入国家公诉程序。
倘若尚未达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规定之法定情形且立案程序已经启动,则该案将无法撤销,例如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况,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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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农村的农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农民们可以流转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而且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方式很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土地流转对农民来说是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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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改房而言,其所占用的土地通常是以划拨的方式获取而来,因此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必须确保拥有完全的产权方能进行交易。
然而,为了能够获得完整的产权,购买者需要补缴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关于这部分费用的具体金额计算方法为:
按照成交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一进行缴纳,即:
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乘以建筑面积再乘以百分之一来得出。
更为详细地说,所谓的“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主要是指该房产首次进入市场实际销售的那一年,政府发布的房改房的建造成本价格。
当房改房在经过上市出售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便与普通商品房的产权无异。
至于土地出让金,它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也就是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或者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又或者是原本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投资等行为,按照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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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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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保险赔偿0元就此结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众所周知,若保险公司已经履行完毕赔偿职责,那么该赔偿申请即告完结。
然而,若对保险公司的最终处理结果有所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其它方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双方一般会就核定赔款时间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若所涉及情况较为复杂,保险公司则需在30天内完成核定工作,当然这是在合同中另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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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公民是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当然,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人与集体之间同样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这就需要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能够证明土地土地使用者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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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个体户异地注销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在异地办理的营业执照注销事项,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前往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工商管理局申请注销手续。
同时,您还可选择由他人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事宜。
但是请注意,营业执照的注销申请务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递交,不可在异地办理此项业务。
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
首先,前往国家税务局领取表格并按照其要求进行填写、签名以及加盖公章等操作。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须将已开具的发票交予税务部门进行缴销,并按照规定补足相应税费。
待税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会回收您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一份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给您。
其次,携带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前往地方税务局领取表格,同样需按照规定补足税费,待税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会回收您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一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给您。
最后,请携带这两份通知书前往银行办理账户销户手续。
在完成以上所有步骤之后,请携带通知书前往工商管理局领取表格,并将表格交还给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将会回收您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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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合同户口迁入南京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外地户口迁入南京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向拟迁入区域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其次,该区域的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迁入申请;
接着,向当前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再次,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文件;
随后,携带户籍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区域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提出正式的迁入申請;
最终,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会制定并颁发《准迁证》;
在此之后,须持有《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办理正式的迁出手续,同时开具迁移证;
最后,持迁移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迁入区域的公安机关完成户口的登记工作。
在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申请中,需向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提交以下具体证明及证件:
1.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准入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件;
2.由市公安局或分局开具的正式入户证明;
3.迁入家庭的居民户口簿;
4.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需提交个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对于毕业后分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报到证以及接收单位的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以及接收单位的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外地户口若欲迁入本市,必须满足本市的相关条件方可进行办理,并且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即首先向迁入地提出申请,然后再向迁移地提出申请,只有当两地均批准后,才可进行后续的迁入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4经营所得税计算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我们依据的是每一个税务年度内的总收入,减去相应的各项支出、花费及财产损失之后所剩余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将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适用税率,然后再减去特定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个档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档,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不超过三万元的情形,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五;
其次,如果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三万元到九万元之间的话,其税率则调整为百分之十,并且在该范围中的速算扣除数为一千五;
再次,当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九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时,税率会调整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此时的速算扣除数增加到了一万零五百;
最后两个阶段,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分别在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和五十万元以上的部分,其税率分别为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三十五,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也分别为四万零五百和六万五千五百。
至于经营所得的范畴,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体工商户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属于经营所得;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收益同样属于经营所得;
此外,个人在依法从事教育、医疗、咨询以及其他各类有偿服务活动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收益也都被视为经营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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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成员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农村的土地就是集体土地,农村的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是在集体成员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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