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去处理,对方一般会向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事故,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另一方可以向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