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更改姓氏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手续及材料:
1、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 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更改姓名原则:轻易不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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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父母离异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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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婚子女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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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收养人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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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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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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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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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扩展资料:改姓的注意事项:
1、离婚后孩子改姓,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双方都要慎重。
2、如果在孩子改姓的问题上遇到难题,尤其是到了法院打官司的地步,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离婚后孩子改姓这方面提供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心愿。
3、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4、18周岁以下的公民姓名变更由其父母决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因实际需要须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但只能更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