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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24 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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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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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6)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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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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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不得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吗?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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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房屋个人单独所有离婚是不是一个人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财产分配问题,特别是单指出房产的归属权,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这处房产在产权证上明示为单独所有者所拥有,那么它便可以被视为一个独立于夫妻双方之外的私有财产。
换言之,在离婚时,这个房产将无需进行市场化的财产分割,而是直接归属于单独所有者的名下。
然而,倘若在离婚阶段需要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细分,那这个房产将不属于我们划分的范围内,因为它原有的所有权人并未改变。
简言之,无论是谁在离婚前拥有这处房产,在离婚后,它都将依旧属于那个曾经的所有者。
为了实现公平公正的财产分配,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尊重男女平等;
第二,注重保护子女以及女性利益;
第三,以有利于再次生活和方便日常生活为原则;
最后,防止任何一方滥用自己的权益。
其次,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那您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才能启动这个程序:
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并且有效的;
您作为起诉方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您还需提交正式的起诉书,其中应包含清晰的诉讼请求,详细的事实陈述,以及合法合理的理由说明等内容。
最后,由于本案涉及到财产的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所以您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总之,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提购的房屋或者是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将财产划分为各自独立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均应该视作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进行细分,因此在离婚时并不需要对此类财产进行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诉状的写作要求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起诉书格式的规范化,首先应当在显著位置撰写标题——“起诉状”,其次详细描述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例如:
原被告双方的姓名、居住地址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接下来,需要阐述诉讼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提供相关证据以及明确受诉法院的名称。
最后,请务必签署您的名字并标注日期。
2、在诉讼请求部分,您需要明确地向法院提出您希望解决的问题,并且必须做到具体且明确。
例如:
如果您是为了离婚而提起诉讼,那么您应该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表示这一点;
如果您是为了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同样也需要在诉讼请求中进行明确表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单位开的误工证明保险公司还会查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进行严格查询,然而当涉及到较大金额时,亦有可能采取相关行动。
所谓误工证明,其又称之为“误工及收入状况阐明书”。
此乃因交通意外、人身伤亡或其它诸如此类原因所引发的误工事实,在此种情况下,赔偿责任方应向赔偿权益方所支付的,是指受害者从遭受伤害直至完全康复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由于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误工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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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单能作为起诉依据吗
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因此,工资单是可以作为起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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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个人独资公司监事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其应履行以下重要职责与义务:
首先,监事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
其次,监事有责任监督董事会成员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所实施的各项活动,如发现任何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监事有权向董事会提出罢免该等人员的合理建议;
最后,若发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监事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将朱自清散文汇编的汇编者是不是也有著作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汇编者本人所拥有享有。
汇编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单位群体。
但是对于那些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动组织人员参与创作,并且为他们提供了充分的资金、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创作条件的作品,例如百科全书、词典、教科书及大型摄影画册这一类集体编辑作品,它们的总体著作权应归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而不是直接归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团队。
在行使这些著作权的过程中,汇编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能侵犯任何原作品的著作权。
如果在汇编过程中,有任何可能涉及到原著作权利的因素,那就需要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要依据规定向他们支付合理的酬劳。
同时,如果汇编作品中的某些部分具有独立性和不可替代性,那么这些部分的著作权可以由各自的作者独立行使,即符合自我保护原则。
这包括一些汇编作品,比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等,以及其中的作品片段、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这些都是因为在内容的选择或排序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新元素之后才得以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什么原则
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在作品完成时,不论是否发表,即取得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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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笔迹鉴定能否作为单独证据?
签名笔迹鉴定可以作为单独证据,也可以作为书证的补强证据。笔迹鉴定属于一种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无论在刑事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都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并且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也可以强化书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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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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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不能单纯以考勤卡作为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工资发放方面的争议时,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员工的考勤情况,以便查清事实。但是,工资发放不能单纯以“考勤卡”作为依据,而需结合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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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给现金拿收据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我们向他人支付现金而对方却否认这一事实时,我们应该首先审查双方有无签署借条的记录。
若存在有效的借条,便可据此证明该笔借款之事确实存在。
然而,倘若无借条可依,只要您能提供足够材料清晰证明确实发生过借款的事实,同样具备证明力。
此外,建议您观察有否其他相关人员能够起到证明作用,即附证明口述证实对方确实接收了现金。
如确有此类目击者,他们的证词亦能作为有效的证据。
总而言之,最为关键的证据便是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
若这些证据能足以证明您已全面履行出借义务,则在进行司法程序中,您将有充分的理由来证明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仅需凭借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即可发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若对此提出异议,声称已偿还借款,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一旦被告成功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原告仍需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若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且能给出合理解释,人民法院将根据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诸多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对于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若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并非由民间借贷行为引发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所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受前述规定约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单方面事故怎么走保险
[律师回复] 解析:
1.启动险情申报程序。
事故发生之后,首要任务是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紧接着需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启动险情申报。
若损失程度相对轻微,保险公司可能派遣专门人员亲自前往现场进行查勘工作;
然而,若损失程度较为严重,则可能需要向警方报案,以便交警部门能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
2.现场处理事宜。
针对损失程度较轻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在现场直接进行查勘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查勘报告》;
而对于损失程度较为严重的情况,可能需要向警方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权威性的《事故认定书》。
3.确定损失及维修方案。
车主需将受损车辆送至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对损失情况进行确认,随后便可自行选择合适的修理厂商进行修复作业。
4.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申请理赔。
车主需收集必要的理赔证明材料,例如事故现场照片、保险合同等,并将其提交给保险公司,以便办理后续的理赔手续。
5.支付赔偿款项。
经过保险公司的严格审查,一旦确认无误,便会将相应的赔偿款项汇入指定的账户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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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的起诉依据都有哪些依据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三类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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