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而且必须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程序
1、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当然包括不能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离婚协议,进行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2、必须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诉讼只能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另因诉讼冲突,故需由其配偶之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3、离婚诉讼只能判决离婚,不能调解离婚。
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离与不离的意见,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无确表达意愿。因此,这类案件应由人民判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离婚,但不能代理决定离婚。离婚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是一种请求权,即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能不能实现这种请求权,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则是实体上的权利,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他人不能代理。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必须由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决定。
对于诉讼代理人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理保护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防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受到侵犯。对于协议内容合法的,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以判决的形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