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把行政强制法中的定义反复阅读反复阅读就会明白啦简单地理解: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手段是一种暂时性的行政行为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的不得已的行为。譬如为了保护证据避免丢失对涉嫌相关场所、物件进行查封、扣押,但案件处理完结,这些查封、扣押是要解除的、并恢复到原先的样子。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的特点。行政强制执行则是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达到行政管理目的,比如责令你改正而你拒不改正,则按照法律程序强行对你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例如:违建,还包括拒不缴纳罚款通过强制从你的账户转账。强制执行是事后的强制行为。仔细阅读定义,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