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