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侵害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要明确其责任,就应该首先弄清楚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一种很特殊的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指受医事法律所调整的以医生、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为主 要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而言,医患法律关系是指作为医疗方的医院和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为患方实施诊断、治疗的医疗行为过程中,医疗方和患方在共同的目的指引下达成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法律关系,是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关系与医事法律相结合的产物。
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追究其民事、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现代医疗制度越来越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病人及其家属在所住医院没有了解到如下情况:病人的一般健康状况、疾病情况;医务人员对病人健康状况、疾病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的诊断、分析以及疾病的发展趋势;可能出现的预后情况和意外情况;实施药物治疗的必要性、存在的毒副作用、药物治疗的性质(诊断性或者试验性等)、使用药物治疗的几种可行方案和各自的利弊;手术治疗,包括术前检查和讨论的诊断,预定实施的手术名称、性质(如探查性、治疗性等)和范围、手术的几种可行方案和各自的利弊;不采取治疗措施的危险性,可能出现的风险、伴随的痛苦和不适,其他替代治疗措施成功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等。对上述内容院方未提供详尽的介绍,不利于患者实施选择权做出治疗选择。
侵犯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损害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侵害患者知情权的主要法律责任,又可分为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中又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中又包括仅要求精神损害的一般侵权责任和要求精神、物质损害的一般侵权责任。针对合同违约责任来说,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双方即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疗机构负有为患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医疗服务的合同义务,患者受到损害,可以提起违约之诉。值得强调的事,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性行业,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应该为其提供的重大服务费用支出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患者对此事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可以以侵犯知情权拒绝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