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属于违法办案,严重超期,可以向上级检察院举报。 证据不足应该结案,当事人可以向反应相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处理,如果在审判阶段,可以判处无罪。
1、《刑事诉讼法》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