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基层人民、公安机关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调联动”),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通过在基层人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人民在多年的工作中发现,当事人至的案件,大量的纠纷属于婚姻家庭、邻里、小额债务等简单、普通的民事纠纷,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不仅耗费大量的诉讼成本,而且需要的时间长,占用当事人的精力多,公堂对峙的气氛还容易加深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受理这些案件后,其中很大一部分也是通过司法调解方式结案的。如果能用诉讼外的纠纷调解机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不仅能够大大减轻的诉累,对当事人而言也是利大于弊。因此,人民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探索发展了诉前人民调解机制。即人民在立案接待时,对于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纠纷,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并告知其诉讼风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为方便当事人申请调解,很多地方的基层人民纷纷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员派驻到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负责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做法,不仅方便了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减轻了的诉讼负担,还有利于人民调解员及时得到人民的业务指导,增加了人民调解在群众中的,可谓一举多得,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二是通过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与人民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类似,有的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负责调解诉诸公安机关解决的纠纷。公安派出所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对部分轻微伤害案件或者不属于治安案件,认为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的,公安派出所即可将该纠纷交由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近年来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也调解了大量的纠纷,调解成功率一直都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