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登记申请书;
2、个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7、个人委托代理的,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委托办理的,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开发企业新建房屋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
(1)、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2)、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