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

帮助5人 4w浏览 #债权债务 匿名 2020-09-25 湖北宜昌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方案指导团
    法律方案指导团
    84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
    (三)中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项目之规定:“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当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如果企业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支出所占比例较高,可考虑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并加扣其他开发费用。如果企业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支出很少,则可考虑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5%和10%,其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我们针对利息支出为90万元和70万元两种情况进行筹划(假设该利息支出为可分摊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
    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90万元时,由于9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90+(600+1000)×5%=170万元,否则只能按(600+1000)×10%=160万元扣除,扣税基数将减少10万元而多缴税款;同理,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600+1000)×10%二160万元,可以多扣除160-(70+80)=10万元利息支出,扣税基数增加10万元。
    全文
    11 2020-09-2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8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
一键咨询
  • 荆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1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78****38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781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83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
(三)中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项目之规定:“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当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如果企业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支出所占比例较高,可考虑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并加扣其他开发费用。如果企业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支出很少,则可考虑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5%和10%,其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我们针对利息支出为90万元和70万元两种情况进行筹划(假设该利息支出为可分摊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
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90万元时,由于9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90+(600+1000)×5%=170万元,否则只能按(600+1000)×10%=160万元扣除,扣税基数将减少10万元而多缴税款;同理,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600+1000)×10%二160万元,可以多扣除160-(70+80)=10万元利息支出,扣税基数增加10万元。
4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