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可以证明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其有权要求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条针对的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给付赡养费是子女的义务,如果是正常的、合理金额的赡养费给付肯定是不构成恶意转移共同财产的;
但是如果能证明对方的恶意转移不合理的金额,那也可能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