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的条件:
1、成年人
《献血法》提倡参加献血的人士年龄范围是 18~55 周岁,但这是提倡,而不是硬性限制,如果老当益壮,即使 60 岁了,也一样可以献出一袋热血。
2、身体的指标指数达标
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3、身体健康
皮肤无黄疸,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另外,暂时不适宜献血的人员有:
1、洗牙不到三天;拔牙或其他小手术不到半个月;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眼科手术不到三个月;或者较大手术后没满半年。
2、处于经期前后三天的人不宜献血;分娩以及哺乳期没满一年的人也不适宜献血;另外怀孕以及流产后半年之内的也不适宜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