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民诉法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裁定不予受理。
因此,如向人民提讼,需具备上述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仅有手机号,无法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