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离婚后有一个女儿,每月要付多少抚养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双方离婚后女方选择“净身出户”是其对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选择方式。但是不能作为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的理由。另外,如果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给付另一方抚养孩子所需要的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这是法律规定的,与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37条规定,双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