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误工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先由交强险赔偿相关费用其中同样包括误工费,如果在保险已经赔偿相关费用之后仍然不足剩余不足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既然同等责任,理论上是相互赔偿50。但机动车方承担更多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方少承担。所以机动车方承担60。
同等责任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从赔偿主体、赔偿比例分担两个角度为进行阐述:
一、赔偿主体
首先需要明确,各方都有责任,不意味着各方都需对事故损失承担责任。也即,对事故有责任不决定对事故损失赔偿有责任。有的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一看是同等责任,想当然的就认为自己和对方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各担50,这种观念是错误的。错误发生在两个方面:
(一)忽略了当事主体的身份
在我国,机动车相互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相互间的交通事故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上是不同的。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相互间的交通事故,它们的主体身份在事故赔偿上相等,各方的损失严格按照事故责任大小确定。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的交通事故,地位是不平等的,非机动车、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法律给予了更多保护。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全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此处也即机动车方承担更多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方少承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此规定可为霸道条款,也即无过错责任赔偿,无责也得赔偿)。
(二)忽略了具体的赔偿义务人
1.机动车保险公司
那些认为同等责任也需同赔的当事人很可能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一个主体,那就是保险公司。在我国,交强险是强制险,所有上道行驶的机动车都得投保,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处,车辆将被采取强制措施至投保时止,而交强险是交通事故赔偿的第一顺位赔偿义务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方才按照各方的事故责任大小分担。
2.肇事司机单位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此处涵盖交通事故案件,当交通事故致害人为用人单位的员工时,其履行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产生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赔偿比例分担
同等责任不等于各方对事故损害承担的比例同等,如前所述,在机动车介入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先行赔偿的,而交强险是不论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都得赔偿,因为其存在有责责任限额和无责责任限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