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这种罚款和拘留的条款,警察也没有这种权利。因为非法同居是民法领域的概念,即一对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合法登记为夫妻之前,自愿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这只是道德问题,与治安没有任何关系。如许多男女到了婚龄懒得去登记(或不足婚龄又先怀孕,只好先按习俗举行婚礼仪式,有的即使后来具备登记条件但仍不去登记),虽然在一般人眼里看这种仪式就是结婚,但在法律上从1994年2月以后是不予保护这种人身关系的。这与刑法领域里的事实婚姻不同。如果一个人之前没有与他人合法登记,先后与两个以上的异性同居,并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已经登记过合法婚姻的,再与另外的异性公开同居,则构成重婚罪,要受到判刑的处罚,当然包括拘留,罚款是没有的。因为这不是那种治安中的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是要被罚款和拘留的。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