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如果认为被告必须出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