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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如何开展土地储备?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09-26 四川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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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的范围主要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同时,要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土地储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土地储备计划内容包括年度储备土地规模、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年度土地储备临时利用计划、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等。它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共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土地供应。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具备代地条件后,纳入当地市、县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当地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全面实行净地出让。土地储备工作由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胡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王晓庆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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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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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土地土地使用税要交吗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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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后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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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这类需求确实是必要的。
若此类房产在此次拆迁之前即为业主独立拥有,那么在妥善处理好安置问题之后,其所获得的新房产所有权证亦将归属于业主所有。
然而,在获得这一新的产权证书之后,才能够进行相应的交易操作。
但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除需支付常规的房屋交易税费之外,还需要额外缴纳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另外,关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便开始进行销售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这种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但具体的裁决工作则由土地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而非由其他部门直接介入。
如果此类房产在此次拆迁之前属于公有住房,且居住者仅为租赁关系,那么此类房产便无法进行转让;
反之,如果此类房产在此次拆迁之前已经由业主向相关单位购买,并且在安置房的产权证书上明确标明了业主本人的姓名,那么此类房产便具备了转让的资格,但同样需要额外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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