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可以:
1,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是没有能力也不适合保管本人的身份证的;
2,如果当事人需要用身份证时,需要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经其同意,才可以使用;
3,未成年人单独做出的民事行为,无效。
一,相关定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
2)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3)被人民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
3)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
5)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相关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此处的“视为”是指法律拟制,也就是本来没有达到一般的条件,但是法律授权与达到一般的条件一样的法律效果。
3,并且这种情况不会随着收入的变化而变化,一经达到条件就自然的延续下去,除非出现一般条件下的改变行为能力的情况。